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开平市月山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922-2025092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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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开平市月山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
开平市月山镇白石头B区38号
环评机构:
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扩建后占地面积不变,仍为7081.76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为395.84平方米,扩建后全厂建筑面积为1098.374平方米。纳污范围与现有项目一致,为收集省道S273南北沿线由南坑村至腾飞摩托配件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餐饮食肆、商场及出租屋,开平拓普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南至县道561与省道273交界处沿线企业及餐饮食肆,省道沿线左边范围至贤记酒楼,右边范围至新光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及周边范围内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服务面积约1.05平方公里。本扩建项目处理规模为1500m³/d,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体处理规模为3000m³/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污水处理产生的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经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收纳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AAO+BAF+紫外消毒)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