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就《江门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 8 月 12日
地点: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一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江门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一)听证人申请范围: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公民。
2、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时间:2017年7 月 12日至 7月22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申请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2、传真提交申请。
3、现场提交申请。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实填写的《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四、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共13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2人、群众9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各3人)。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听证代表由市环保局邀请;群众代表通过公开报名的方式遴选产生,如申请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五、其它有关事项
我局将于听证会前20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在江门市环保局网站(http://hbj.jiangmen.gov.cn/)、新会区环保局网站(http://xhhb.xinhui.gov.cn/)、台山市环保局网站(http://hbj.cnts.gov.cn/)、开平市环保局网站(http://hbj.kaiping.gov.cn/)公布;并于听证会前10日将《听证会通知书》以及《江门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新会区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门路11号。
联系人:李爱国,联系电话︰ 0750-6109231,传真:0750-6109015,邮箱:xhhbwkg@163.com。
台山市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台山市上蓈路386号。
联系人:李育程,联系电话︰ 0750-5577144,传真:0750-5575916,邮箱:tshuanbaoju@126.com。
开平市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开平市长沙卫民路10号。
联系人:陈洁琳,联系电话︰0750-2235822,传真:0750-2235801,邮箱:kphbwkg@163.com。
特此公告。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 7月12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苟建忠,3502386)
附件:1、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2、江门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附件1:
江门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注:1.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对。
2.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附件2:
江门市部分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
序号 |
调整 类型 |
行政区 |
调整 河段 |
保护区 级别 |
调整前保护区范围 |
调整后保护区范围 |
变化说明 |
调整(划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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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 |
陆域 |
批准 时间 |
水域 |
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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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整 |
开平市 |
潭江百合大桥-教伦中学段 |
一级 |
赤坎水厂吸水点上游1000米起至下游1000米河段的水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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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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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一级保护区 |
南楼水厂对赤坎镇供水,赤坎水厂停用,因此取消相应的一级保护区。 |
二级 |
潭江开平、恩平交界处至南楼吸水点下游3000米河段(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II类。 |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外纵深200米的陆域范围。 |
2011 |
潭江开平、恩平交界处至南楼吸水点下游3000米河段(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面积为6.32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II类。 |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外纵深200米的陆域范围;其中百合大桥至教伦中学段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域纵深至防洪堤外侧的陆域范围。总面积为9.95平方公里。 |
调整范围为百合大桥至教伦中学约7.3千米水域对应的陆域范围。 |
根据防洪堤等隔离防护工程对陆域纵深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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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增 |
新会区 |
西江新会段大鳌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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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新会区大鳌水厂吸水点(经纬度:22°29'51.78"北,113°13'6.84"东)上游1500米起至下游1500米的水域。以中泓线为界,保留一定宽度的航道外,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一侧的水域范围,面积为0.718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岸线至取水口一侧的防洪堤外侧的陆域范围,面积为0.13平方公里。 |
新增一级保护区 |
根据技术指引中有关规定,通航河道以中泓线为界,规定的航道边界线到取水口范围为水域保护区范围。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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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上溯3000米、下边界下溯3000米的水域;以中泓线为界,保留一定宽度的航道外,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一侧的水域范围。面积为1.161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岸线向陆域纵深至取水口一侧防洪堤的外侧的陆域范围,面积为0.514平方公里。 |
新增二级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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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增 |
新会区 |
松仔坑水库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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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取水口经纬度:22°13'3.64"北,113°4'0.30"东),为0.026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水库正常水位线至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为1.284平方公里。 |
新增一级保护区 |
根据现行技术指引中有关规定,小型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陆域范围为水库至流域分水岭区域。 |
4 |
调整 |
新会区 |
潭江新会段鸣乔-牛勒 |
一级 |
潭江新会市牛勒水厂鸣乔、牛勒角、文昌阁三个吸水点各自上游1000米起至下游1000米的河段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外纵深200米的陆域范围。 |
1999 |
潭江新会区鸣乔吸水点(经纬度:22°27'15.72"北,112°50'57.06"东)和牛勒吸水点(经纬度:22°30'49.26"北,112°55'8.64"东)各自上游1000米起至下游1000米的河段水域,面积为2.863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外纵深200米的陆域范围,面积为1.718平方公里。 |
取消文昌阁一级保护区;鸣乔、牛勒取水口一级保护区范围维持原状。 |
文昌阁吸水点已于多年前撤销,原供水区域已并入新会区城市供水管网,文昌阁吸水点一、二级保护区已无保留必要。 |
二级 |
潭江开平、台山、新会三地交接段面起至黄克大桥、慈母张见纪念大桥河段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外纵深100米的陆域范围。 |
潭江开平、台山、新会三地交接段面起至牛勒吸水点下游4000m处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面积为11.194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外纵深100米的陆域范围,面积为3.582平方公里。 |
取消文昌阁二级保护区,维持鸣乔、牛勒保护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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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增 |
台山市 |
井面潭水库、车桶坑水库、鳅鱼角水库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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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井面潭水库面积为0.28平方公里,车桶坑水库面积为0.03平方公里,鳅鱼角水库面积为0.30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水库正常水位线至流域分水岭的区域。井面潭水库面积为13.10平方公里,车桶坑水库面积为9.11平方公里,鳅鱼角水库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 |
新增一级保护区 |
根据现行技术指引中有关规定,小型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陆域范围为水库至流域分水岭区域。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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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增 |
台山市 |
老营底水库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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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为0.59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或至流域分水岭,面积为2.05平方公里。 |
新增一级保护区 |
依据技术指引,水域范围经验方法“中型水库水域范围为取水口半径300m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中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范围内的陆域。”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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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周边第一重山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汇水区域,面积为7.15平方公里。 |
新增二级保护区 |
依据技术指引,陆域范围划定地形条件分析法“山区型中型水库二级保护区陆域的范围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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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增 |
台山市 |
大隆洞水库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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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为13.43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或至流域分水岭。面积为8.53平方公里。 |
新增一级保护区 |
依据技术指引,水域范围经验方法“大型水库为取水口半径500m范围内的区域;陆域范围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范围内的陆域。”考虑到对大隆洞水库的整体保护,水域范围划定为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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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区边界线向陆纵深3000m陆域或至流域分水岭。面积为45.10平方公里。 |
新增二级保护区 |
依据技术指引,陆域范围划定经验方法“大型水库可以划定一级保护区外不小于3000m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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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调整 |
台山市 |
石花山水库 |
一级 |
全部水域,面积为0.24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自正常水位线向陆纵深100m陆域。面积为0.32平方公里。 |
1999 |
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为0.24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水库正常水位线至流域分水岭的区域。面积为0.80平方公里 |
增加一级保护区范围 |
依据技术指引,“小型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陆域范围为水库至流域分水岭区域。”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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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水位线向外纵深1000m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陆域。面积为4.87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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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二级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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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调整 |
台山市 |
坂潭水库 |
一级 |
全部水域,面积为0.42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自正常水位线向陆纵深100m陆域。面积为0.24平方公里。 |
1999 |
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为0.42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水库正常水位线至流域分水岭的区域。面积为9.96平方公里。 |
增加一级保护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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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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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调整 |
台山市 |
塘田水库 |
一级 |
全部水域,面积为1.28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
自正常水位线向陆纵深100m陆域。面积为2.02平方公里 |
1999 |
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为1.28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Ⅱ类。 |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或至流域分水岭。面积为3.41平方公里。 |
增加一级保护区范围 |
依据技术指引陆域范围划定经验方法“中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范围内的陆域。”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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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周边第一重山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汇水区域。面积为38.14平方公里。 |
增加二级保护区范围 |
依据技术指引陆域范围划定地形条件分析法“山区型中型水库二级保护区陆域的范围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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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调整 |
台山市 |
白沙河段 |
一级 |
潭江三八镇六槐管区永安村北侧(规划中)水厂保护区范围与开平市相应一级保护区保护范围、目标相同。 |
与开平市相应一级保护区保护范围相同。 |
1999 |
与开平市相应一级保护区保护范围、目标相同。 |
与开平市相应一级保护区保护范围相同。 |
与开平市相应保护区范围一致 |
按照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开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1]40号)要求,台山市相应保护区进行调整。 |
二级 |
潭江台山市河段二级保护区保护范围与开平市相应二级保护区范围、目标相同。 |
与开平市相应二级保护区保护范围相同。 |
与开平市相应二级保护区范围、目标相同。 |
与开平市相应二级保护区保护范围相同。 |
与开平市相应保护区范围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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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取消 |
台山市 |
台城河合水水闸河段 |
一级 |
台城河合水水闸第一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m起至下游200m河段的水域,面积为0.07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Ⅱ类。 |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外纵深200m陆域范围。面积为0.56平方公里。 |
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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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一级保护区 |
1、北峰山水系联网供水线路(即“六库联网”工程,包括塘田、老营底、坂潭、井面潭、车桶坑、鳅鱼角6座水库)已经完善,采用封闭管道直接向台城水厂输送原水,或者通过封闭管道利用石花山水库再向台城水厂输送原水,北峰山水库水不需要经过河道到达合水水闸再进入供水系统,合水水闸吸水点及其上下游河道已无水源保护意义。 2、合水水闸备用取水口自2007年以来至今,仅2007~2009年进行取水(此期间“六库联网”工程的管网处于调试阶段,老营底水库及塘田水库进行加固),2010年至今未在合水水闸备用取水口进行取水。 3、根据台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2014年~2019年),该公司取水地点为北峰山水库群,“六库联网”工程实施后,塘田水库和坂潭水库供四九镇部分片区农田灌溉的功能逐步弱化,这些片区的农田灌溉转向台城河合水水闸河段取水。 综合以上原因,特申请撤销台城河合水水闸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为灌溉用水功能。 |
二级 |
合水水闸第一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m起到塘田、坂潭水库一级保护区的所有水域,下游200m起下溯1000m水域,面积为0.08平方公里。水质保护目标Ⅱ类。 |
合水水闸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外纵深200m的陆域范围。面积为7.85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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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二级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