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局领导干部 | 领导班子每年至少1次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普法工作,每年至少参加1次普法活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法规股 |
2 | 局领导干部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点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 办公室、法规股 |
3 | 局执法人员 | 结合生态环境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纳入当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要内容,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 | 法规股 |
4 | 新任干部职工 | 依法组织新任命和新提拔任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 办公室 |
5 | 局干部职工 | 1.通过旁听和观看庭审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每名领导干部年内参与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 2.组织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保证参考率100%,优秀率95%以上。 | 法规股 |
6 | 局执法人员 | 深入推进普法“进企业”,通过举办法律宣讲会、印制法律法规宣传册子结合企业现场检查同时派发等方式,重点宣传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 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 |
7 | 社会公众 | 落实新修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新出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 法规股、综合股、生态股 |
8 | 社会公众 |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 办公室、法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