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开平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13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开平市委“基层基础年”工作安排,将生态环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扛牢第一责任,筑牢法治根基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在学法普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三大领域协同发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1.深化学法普法,凝聚法治共识。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印发《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机关学法计划,构建多层次学习体系。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5次,通过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干部职工会议等组织集中学习16次,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与重要指示精神,从思想层面强化法治认知。创新日常学法模式,通过文字阅读、视频教学、以案说法等多元形式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2025年制定《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行政执法培训方案》,累计举办专题“两山”讲堂11场,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以实践案例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专业能力。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地,明确普法责任主体与任务。一方面紧扣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生态价值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另一方面,结合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及企业行业特点,召开生态环境政策宣讲会,定期发布生态环境典型违法案例开展靶向普法,实现“执法一次、普法一片”。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聚焦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5年以来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审查合同协议26份,代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5宗,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0宗,为政府履职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完成2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22件,及时答复率、办结率、反馈意见满意度均为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成3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办理1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延长手续,确保政策执行合法合规、衔接有序。
3.规范涉企执法,优化法治环境。扎实有序推进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聚焦纠治“乱收费”等四类突出问题,建立按月填报、动态跟踪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精准发力。遵循“日常检查有计划、个案检查有线索、专项检查有报批”准则,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杜绝重复检查、越权检查等扰企行为,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2025年1-10月,累计检查企业数量较去年同比下降32.3%。截至目前,共系统梳理填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线索559条,自查发现问题2个,通过“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的闭环管理,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聚焦主责主业,抓好法治建设
1.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服务用地准入。充分运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项目准入和选址提供精准研判,严格落实3天反馈意见的时限要求,2025年1-10月,共对13个招商准入项目根据职能提出评审意见。二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对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全链条”跟踪,明确专人负责、提前介入,为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创造条件。主动上门服务建滔(开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等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及时了解企业诉求,提前帮扶解决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避免企业走弯路、误时机。2025年1-10月,我局高效办理环评项目审批76项,总投资达36亿元,推动开平市各重点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加快重大项目落地,辐射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排污许可管理。通过提前介入、技术帮扶、现场指导等形式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暖企服务。2025年1-10月,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12个,已完善排污证工业噪声及工业固体废物内容的企业共250家。
2.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助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聚焦水、气、土、固废等重点领域,强化日常执法监管,严查检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等恶性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2025年1-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311人次,检查企业1006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宗,罚款金额449.43万元。二是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范作出与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对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处罚,2025年1-10月共作出从轻处罚案件11宗,轻罚金额52.22万元;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法作出不予处罚案件10宗,不罚金额146.28万元,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宗,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宗,形成有力震慑。四是持续深化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37条,通过启动简易磋商程序,高效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宗,环境损害评估费用与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均已赔付到位。五是持续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1-10月,共收到环境投诉案件539宗,信访办结率100%,同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有效解决了环境信访矛盾,保障了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同时建立企业回访制度,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发放线上问卷等方式回访企业32家,收集关于执法流程、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明确责任人与整改期限,定期复查形成闭环管理。六是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政策。积极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3宗,出具履罚情况说明4份。
3.创新环境治理机制,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建设。一是大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构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通过制定《开平市2025年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要点》《开平市落实“两山指数”建设指标2025年目标任务》《2025年开平市“两山”基地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等文件,明确责任分工、时序进度和考核标准,推动“两山”基地建设走深走实。二是积极推动EOD项目落地实施。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成功纳入省级EOD项目库,子项目—新桥水水环境整治项目已完成发布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依托新桥水EOD项目,持续改善开平市水环境质量基底,同步盘活沿线生态资源,培育壮大流域内水暖卫浴绿色制造产业和生态文旅产业,构建“生态保护—产业升级—效益反哺”的良性循环模式。三是全力构筑“无废城市”。开平市“无废县区”建设项目获得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制定《2025年开平市“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开平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方案》,聚焦工业、农业、生活等重点领域,系统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已成功培育一批“无废园区”“无废社区”“无废学校”等示范细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建设经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持续深化。部分执法环节的程序意识、证据标准仍需进一步加强,“重结果、轻过程”的惯性思维尚未完全消除。二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系统推进。面对新业态、新领域的监管需求,部分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面临挑战,专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方式与理念有待创新优化。在实践中,如何更好地平衡严格规范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的关系,如何更广泛地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仍需深入探索和实践。四是基层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巩固完善。基层执法单位普遍面临事多人少、专业设备更新滞后等现实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效能的最大化发挥,需要上级部门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支持。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坚持依法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目标,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办事质效。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落实告知承诺制等便民利企措施。二是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管效能。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实施分级分类检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教管结合,强化审批与执法环节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协同机制,推行非现场执法。三是靶向赋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聚焦新法律法规、监管新技术、新业态环境治理难题,开展针对性、实战化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精准发现问题、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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