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下列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4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有对拟录用对象有反映问题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1716。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录用股室 | 备注 |
1 | 林家瑜 | 女 | 办公室 | |
2 | 黄月明 | 女 | 环境监测站 |
根据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下列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4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有对拟录用对象有反映问题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1716。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录用股室 | 备注 |
1 | 林家瑜 | 女 | 办公室 | |
2 | 黄月明 | 女 | 环境监测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