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的要求,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促使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治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根据蓬江区企业实际情况,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办理合法手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全程加速,从而极大推动升级改造类企业的整改进度;2019年3月29日,我局通过了《广东一汇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饼干1350吨建设项目》审批承诺制的申请,全市首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项目在我区成功落地。二是实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的动态管理。各类清单全面实现对社会公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合计公开了我局256项职权信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了我局政府职能、实施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相关情况,在《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中也及时明确了有关环保准入的相关内容。三是稳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在大气治理方面,我局已全面完成在册登记的生物质锅炉整治;全区15家省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完成整治;8家市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已完成VOCs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并完成治理设施的安装改造工作,其中7家已完成整治,1家已关停VOCs生产线。2019年1-9月,我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改善(综合指数下降),综合指数较去年同期下降(改善)2.7%,达标天数比例为85.7%,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9,同比下降2.7%,改善程度排名全市第四。我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PM2.5五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查处涉水环境刑事案件案件8宗;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调整12个标志,铺设6.5公里隔离防护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任务100%完成;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已全面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75.4%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杜阮一地块的土壤修复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在推进“清废除患2019”专项行动中,已建成两个废矿物油(废机油)收集项目,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新建汽车维修与拆解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正在推进,预计本年内投产,项目建成后可满足我区汽修行业固废收集转运需求;现有492家企业已完成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审核。四是坚决推进“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截至9月底,我区纳入省考核清单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已完成,完成率100%,达到市要求(100%)的时间进度。为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整治督查小组于3月至11月对各镇(街)开展十六轮“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检查企业823家;针对排查出存在“死灰复燃”情况较多的杜阮镇,区环委办对其进行约谈问责,同时也督促其他镇(街)开展自查自纠,要求立行立改。五是开展五大行业关停退出工作。区已召开五大行业关停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镇街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将此项工作情况纳入每月的现场督察内容,由区分管领导带队进行督察。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法律立改废释的情况,积极配合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8〕29号)的有关要求,做好证明事项、兜底条款的清理工作,及时将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对社会公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继续推进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事项实行会审制度,规范项目审批流程,截至2019年11月25日累计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323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准的有275项,不予批准1项,其余项目正在办理公示审批流程。二是严格把好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初审和集体审议关口,确保环境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得当,截至2019年11月25日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8宗,查封扣押案件37宗,停产整治案件1宗、限制生产案件1宗,责令关闭案件1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2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宗,破获刑事案件14宗。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和解答有关的法律问题。累计提供案件法律意见、合同审查、出庭应诉、代书答辩状等法律服务超120余次,有效指导和解决我局履职过程遇到的法律问题。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实现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我局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在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网等平台进行事前公示;规范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和调查时,严格依法履行执法人数和出示执法证件要求;按照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2019年我局累计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465条执法结果信息。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落实,制定并公布了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在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使用音像记录的方式,并及时制定了《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用以规范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公布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决定;同时加强我局法制审核能力建设,法规部门已配备3名法学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工作,并专门聘请了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根据案情需要参与相关的法制审核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我局主动担当,剖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汲取教训。一是提质提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办理期限。2019年我局承办各类建议提案共21件,其中协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件;协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建议4件;协办政协江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建议4件;协办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2件;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分组讨论意见建议2件;承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在“一府两院”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会上的意见建议办理任务分工表建议2件;承办区第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建议6件(主办4件,协办2件)。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2019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累计10人次,出庭应诉率为100%。三是对于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的环保问题及时跟进,积极落实1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按要求办理检察建议书案件,实现办结率为100%。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是我局积极落实当事人救济工作。聘请法律顾问指导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享受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救济权利的告知工作,保证当事人救济权利的有效行使。截至今年11月27日,因当事人不服我局做出行政处罚而提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共12宗,提起行政复议共12宗、行政诉讼共13宗。二是强化环境信访维稳机制。加强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9环保微信举报等平台对接,拓宽环境举报渠道,目前,我局共办结各类环境污染信访案件达3984宗。三是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实。参考其他已经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机关单位的成功经验,我局正在加紧探索制定规范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联合各镇街开展环保警示教育宣教会,就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监管、危险废物等方面,对各辖区的镇街干部、企业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积极落实法治知识培训学习工作,提高全局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参加年度网上学法考试和宪法学法考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和法制业务培训、组织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和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全面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不断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党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区环委会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落实月度例会制度,部署研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导致工作无法顺利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追责问责,努力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水平。2019年第二季度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排名全市第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开展组织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力度不够。二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设与新时期环境执法工作的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未得到有效化解。四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我局将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更上一个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狠抓责任落实。要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引导全体党员筑牢反腐倡廉红线,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定。要进一步强化环保“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落实环保攻坚任务清单,压实各部门和镇街责任。切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共同捍卫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加强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建设。紧抓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知识能力培训,进一步规范在法律适用、文书制作、证据收集等方面的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深入企业和群众之中去了解大众的普法需求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普法计划。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学校、企业和社区的互动,依托多形式的宣传平台,对法律法规及时进行相关案例的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使各方准确理解法规的原则、内容,为环保法律法规正确地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