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滨江新区大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
运行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并报价。
第一部分 采购需求
一、清单内容
1.1.滨江新区大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维护设施清单(注:下表中的“设备品牌”和“仪器型号”为原已有的设备品牌和仪器型号)
1.2.滨江新区大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维护服务内容
运行维护服务周期为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运维单位负责运维的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主要包括:滨江新区大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站房、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及监控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等工作,以及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并负担相应费用,并需接受甲方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滨江新区大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市、蓬江区环保部门联网正常;应负责包括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费、水电费、视频监控管理及维护费用(水电费、视频监控管理及维护费用需与项目场地方协商支付)、网络通信费、仪器设备耗材费、配件的更换及维修费用、标准气体购置费用、消防器材购置费、站房维护费等及其它相关的所有费用。监测子站站房用地如发生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租赁手续;乙方应负责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升级、日常维护工作,保障数据管理平台的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平台正常运行;运行维护包括开展空气子站远程维护、现场维护和应急维护等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1.3滨江新区大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维护质量
运维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一)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二)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三)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
(四)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五)以上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1.4维护要求
运营维护服务要求
(1)在运营服务期内,由乙方保证监测站正常运行,产生设备故障及损坏,概由乙方无偿负责解决,同一配件、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需无条件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如无法提供原有产品,经甲方同意,允许采用规格更高的替代品,并承担为期一年的运营维护期。
(2)要求提供专业日常运营维护服务及预防性维护检测服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有效、正常、稳定的运转。
(3)所有派驻人员相对固定并且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由业主方、甲方和乙方双重管理,技术人员技术水平需过硬,能独立完成仪器的故障判断和简单维修。
乙方派驻人员如发现子站仪器出现问题(包括数据异常、仪器告警、仪器损坏等)后,需及时向甲方监督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应急措施。问题解决后,运营方需向甲方汇报本次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处理过程、结果等。
(4)乙方需要保证甲方监督人员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各子站数据捕获率≥90%(计算方法按行业标准执行)。
运营维护技术要求
(1)乙方应对运营管理项目负有保密责任,服从业主方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节假日应保证值班安排及应急事故处理方案。
(2)运营维护人员每周不少于1次巡查各个监测子站,巡查内容包括站房内外环境、供电系统、采样系统、仪器分析系统、QA/QC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存贮传输及保密系统等。确保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有效、安全、稳定运行。当遇到雷雨、台风等特殊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巡查力度,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站房及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3)运营维护人员每次巡查必需认真填写日常巡查的相关记录(如《子站巡查工作记录表》、《运行仪器例行检查记录》等),确保运营管理人员对运营维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4)运营维护人需每天查看最近24小时内的监测数据。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有关负责人反映。
(5)运营维护人在进行QC操作前,应提前通知质控质保负责人。若在操作时发现QC异常,应立即上报质控质保负责人,并采取措施排查异常原因。在找出原因之前,不能随意修改分析仪器参数,更不能随意修改QC数据及改动工控机内QC设置。
当发现仪器故障后,运营维护人应迅速排查故障原因,并填写好相关记录表格;24小时内不能发现故障原因并解决的,应及时向运营管理人员(或上一级负责人)报告,并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措施。
(6)运营维护人员需按每季编写运营维护报告提交甲方,报告需整体概括运营维护的工作,包括站房和仪器的日常维护、仪器易损件的更换、仪器故障的处理的情况等。
1.5应急运维要求
针对异常数据、系统故障和数据缺失等情况,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维护方案。
1.6一般要求
(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4)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6)辅助设备
定期检查稳压电源及UPS的输出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突发异常情况须及时排查处理。
1.7运行考核
采购人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运维单位运维达不到要求的,扣减相应的运维费或终止运维合同。
扣款要求
按季度对站点考核:
(1)考核内容:运行维护服务绩效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主要包括数据有效性,监测数据获取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
(2)考核标准:
数据有效性:考核时段内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设备数据捕获率必须高于90%(含),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运维费用。设备数据质控合格率必须高于80%,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运维费用。
两率及运行维护
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后,参照本部分执行。
A、两率部分(70分)
当设备数据捕获率高于90%(含)时,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高于90%(含)的,得70分;当设备数据捕获率高于90%(含)时,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为80%(含)-90%的,得分为70×(数据质控合格率+10%)。
B、运行维护部分(30分)
运行维护部分每季度由蓬江区环境保护局组织检查核实,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站房环境保障效果、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通讯系统维护效果(数据上传发布情况)、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共计30分。
C、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行维护得分。
(1)运维费核算办法:考核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支付当年运维费;考核总分90(含)分以上的,支付当年度全额运维费;考核总分在70(含)-90分的,当年度运维费= (实际考核总分/100+10%)×当年全额运维费。
(2)运维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运维合同规定,扣除当季运维费,并给予警告。对警告三次仍不改正的运维单位,采购人有权中止运维合同。
a)监测数据传输中断,但未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说明原因的。
b)拒绝或迟报审核数据的。
c)拖延、阻碍、拒绝质量检查的。
d)发现采样、分析、数据采集和传输等过程中,有人为干扰现象,未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的。
e)未按要求开展运行维护,导致空气子站非正常运行的。
(3)当出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规定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时,采购人将中止运维合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因运维不当导致仪器损毁的,运维单位应依运维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了设备与信息平台的对接、必要的常用备件费、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维护费、调试费、技术协助费、培训费、专家评审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六、服务期
1.运行维护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夏冰
联系电话:0750-3291719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
邮编:529000
八、付款方式
每季度通过考核后,甲方按季度支付中标价的25%。
九、验收
验收标准:以国家标准、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所签采购合同的相关条款为标准。
十、报价时间及地址
凡有意参与报价合格服务商,请于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17:30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jmssthjjpjfj@jiangmen.gov.cn 以及邮寄至我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联系人:杨夏冰 电话:15902041025)
第二部分 评审办法
项目采用竞价法来确定成交供应商,项目报名供应商达到1家或以上,本项目就可以进行评审。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一览表
名称:
供应商签字及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