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江环〔2017〕147号),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0万元。根据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本次资金专项用于重点企业VOCs治理。
对于VOCs综合整治工程原则上按照核算后的投入金额的3.2%进行补助,核算后的补助金额(单位:万元)若出现小数点后一位数字,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补助金额不足1.5万按1.5万进行补助。
按照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接受公众来电、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电话: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0750-3291719
附件:蓬江区2017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使用安排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蓬江区2017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使用安排表
序号 | 监管类别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1 | 省级监管重点企业 | 广东嘉宝莉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 VOCs废气处理装置项目 | 37 |
2 |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油性漆车间VOCs废气治理系统改造项目 | 55 | |
3 | 乐家(中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 底漆喷涂房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 | 8 | |
4 | 广东现代集装箱有限公司 | VOCs综合整治项目 | 15 | |
5 | 江门本和密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年产芳纶辊压密封板120吨生产线 VOCs综合整治项目 | 1.5 | |
6 | 江门市蓬江区荣盛实业有限公司 | VOCs综合整治项目 | 2 | |
7 | 江门市蓬江区金丰包装有限公司 | VOCs综合整治项目 | 1.5 | |
总计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