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汇成塑胶制品(江门)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对汇成塑胶制品(江门)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汇成塑胶制品(江门)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永达一路9号7号厂房,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现场设有注塑机44台、移印28台、吹瓶机4台、喷淋洗涤柜2个、破碎机7台、干燥机13台、混料机5个、空压机2台。工艺流程:原材料→注塑→移印→组装→成品。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于2015年9
月编制了《汇成塑胶制品(江门)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11月4日取得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5]335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包装废物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或供应商回收。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渣、含油漆废液、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手套、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日(4月29日至5月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01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