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振力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对江门市振力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台压铸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振力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堡棠路A-03-h01号厂房,从事压铸机生产项目,现场设有镗床1台、龙门铣床2台、铣床4台、车床8台、平面磨床1台、电焊机6台、食堂石油气炉2头。工艺流程:钢材→机加工→焊接→组装→检验→包装→成品。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于2011年9月编制了《江门市振力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台压铸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年3月9日取得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2]99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边角废料和包装废物,废物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200L废包装铁桶、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日(4月19日至4月2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01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