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蓝亚纸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对江门市蓝亚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纸托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蓝亚纸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眠村工业区顺景路2区13号之二1号车间(自编01),从事废旧资源加工再生利用项目,年产纸托1800万件。主要生产设备有回用池一个、清水池一个、供浆池一个、水力搅拌机1套、震筛1套、储浆罐2个、往复式自动成型机5台、热压定型机6台、自动吊篮线一条、供浆系统一套、水环式真空系统3套、空气能干燥机20台。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重庆大涧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江门市蓝亚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纸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蓬环审〔2018〕79号)批复。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震筛机等机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并适当利用墙体阻隔、围蔽建筑物、控制生产时间等措施降低设备噪音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回用池污泥浆委托江门市华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项目加工产生的包装废物等进行废品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搅拌工序产生的滤渣、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并编制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YHJC-2018080132)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