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中宏泰纸类纸品厂的申请,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对江门市中宏泰纸类纸品厂年产纸箱22万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中宏泰纸类纸品厂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村南华东路吕丰围工业园C6 ,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公司纸箱22万个。主要设备有印刷机1台、切角机1台、订机3台、分纸机1台。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编制了《江门市中宏泰纸类纸品厂年产纸箱22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蓬环审[2018]2号)批复。
(一)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环保型设备,并适当采取减震、吸声、隔声、消声、墙体阻隔、围蔽建筑物等措施降低设备噪音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印刷机清洗废水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废边角料、包装材料交与员工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等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监测报告》 [HJ180419-10号]表明: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5月28日至6月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961
传 真:0750-3291701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