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蓬江区景升纸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对江门市蓬江区景升纸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景升纸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村开发区井根一路44号之二自编002,从事纸箱生产项目,年生产五层、三层瓦楞纸200万个。主要生产设备有印刷机2台、分纸机2台、开槽机1台、啤机1台、打钉机2台、空压机1台。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编制《江门市蓬江区景升纸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7〕31号)批复。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印刷机、开槽机、啤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并适当利用墙体阻隔、围蔽建筑物、控制生产时间等措施降低设备噪音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油墨废液、废油墨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已按要求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加工产生的边角废料等进行废品回收综合利用,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并编制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TT180520452CN)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12月3日至12月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