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的申请,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对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年产1.5万吨铝型材一期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年产1.5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康溪上围南二路10号。现企业只建设3条铝型材生产线作为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0.5万吨铝型材。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蓬环审[2017]23号)批复。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环保型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适当采取减震、吸声、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噪音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属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铝边角料、次品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废包装料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做到一日一清。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ZRT-HJ18051715)表明: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11月8日至11月16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961
传 真:0750-3291701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