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加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对江门市加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过氧化甲乙酮8000吨搬迁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加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绵南路6号1-4栋、6栋,从事过氧化甲乙酮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5612平方米,年生产过氧化甲乙酮8000吨。主要生产设备有反应罐1个、中间罐5个、热水罐1个、中和罐1个、计量罐2个、贮存罐3个、冷盐罐3个、真空机组1个、丁酮储罐2个、双氧水储罐2个、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储罐1个、二乙二醇储罐1个。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16年4月编制《江门市加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过氧化甲乙酮8000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6〕104号)批复。
(一)固体废物
产生的废滤芯、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碳属于危险废物,已按要求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已落实《江门市加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过氧化甲乙酮8000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6〕104号)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和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1月18日至1月2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