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万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江门市万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万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现场设有全自动注塑成型机30台、破碎机8台、混色机5台、CNC 3台、铣床4台、砂轮机1台、手摇磨床2台、钻床2台、火花机4台、砂轮机1台、氩焊机1台、空压机1台。工艺流程:原材料→混料→注塑→检验→包装。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于2014年4月编制了《江门市万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6月11日取得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4]147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包装废物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外运处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找强势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日(5月31日至6月6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0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