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284号)的要求,现将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江门)交办问题办理情况(截至6月6日)公示如下:
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类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督办要求 是否制定整改方案 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完成整治 2 江门市 蓬江区 西江篁边 一级 西江篁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潮连岛一侧有钓鱼点两个和渔民生活点三处并有渔船停靠,未设立船舶禁停标识牌。 当地政府对保护区内渔民生活点及渔船停靠点进行清理,同时加大对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监管巡查力度,并设立船舶禁停标志牌。 否 相关部门对保护区内渔民生活点及渔船停靠点进行清理,并于岸边设立相应的警示牌。 保护区内渔民生活点及渔船停靠点已清理,同时在岸边设立了相应的禁止游泳、垂钓、船只停泊警示牌。 蓬江区政府 —— 是 3 江门市 西江篁边 二级 西江篁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上游猪头山岛上有生活区,岛上有三座别墅,建有露天游泳池一座,鱼塘一个,鱼塘内养有鸭鹅畜禽,东岸有大小不同六个排水管道通向西江篁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当地政府对猪头山岛上六个外排口进行封堵。 否 经排查,猪头山岛上有六个外排口通向西江篁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5月24日,蓬江区环保局、棠下镇镇政府立即到岛上进行检查,并约谈了猪头山相关设施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对六个外排口进行封堵。 5月25日,棠下镇政府联合横江村委会对猪头山岛上的六个外排口进行封堵,整改完成。岛上有非常住人员约两人,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储存于化粪池中,全用于岛上农作物灌溉。岛上养殖的畜禽已全部清走。 蓬江区政府 —— 是 13 江门市 西江篁边 一级 江门市篁边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潮连岛一侧堤坝未设立隔离防护。 当地政府抓紧完善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隔离网设置。 是 制定整治方案,将设置隔离防护设施,防止人畜进入。 整治方案已制定,计划于2018年9月底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边界建设栏网、护栏等隔离防护设施, 蓬江区政府 2018年9月30日 否
(一级/二级)
蓬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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