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尔欣汽车电线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江门福尔欣汽车电线有限公司年产200万km电线新建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福尔欣汽车电线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堡兴路10号6栋,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现场设有大拉机1台、多头拉丝机3台、束线机33台、挤出机5台、成圈机4台、软水机1台、冷水塔2台。工艺流程:铜材→大拉→多头拉丝→束线→挤出→成圈→成品。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于2017年11月编制了《江门福尔欣汽车电线有限公司年产200万km电线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2月13日取得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蓬环审[2018]17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废料,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外运处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日(8月19日至8月2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