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平板电视整机组装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海信大道8号B区,从事电视机生产项目,现场设有SMT组装线11条、AI组装线5条、手插组装线5条、模组组装线5条、注塑机18台、破碎机1台、空压机1台、天然气锅炉1台、天然气锅1台。工艺流程:原材料→注塑→组装→检验→成品。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于2017年7月编制了《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平板电视整机组装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0月18日取得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7]147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废物和包装废物,均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外运处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电路板等是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日(10月31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0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