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西路115号,主要从事农药及肥料生产、分装项目。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71.2万元,主要设备新增空压机1台、混合机1台、气流粉碎机1台、成品混合器1台,项目完成后年产水溶性肥料1000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06年4月编制《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2%春雷霉素液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技〔2006〕39号)批复;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08年12月编制《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20%三环唑悬浮剂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09〕6号)批复;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11年8月编制《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22%春雷霉素.三环唑可湿性粉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蓬江分局(江环蓬〔2011〕358号)批复;建设单位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编制《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年产1%联苯.噻虫嗪颗粒及2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蓬环审〔2018〕41号)批复;建设单位委托江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编制《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年产水溶性肥料1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蓬环审〔2019〕28号)批复。
(一)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新增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新增洗涤塔沉淀的尘渣、废液;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回用于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生产;原料拆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公司回收处置;新增洗涤塔沉淀的尘渣、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已落实《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2%春雷霉素液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20%三环唑悬浮剂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22%春雷霉素.三环唑可湿性粉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门市植保有限公司年产1%联苯.噻虫嗪颗粒及2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技〔2006〕39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09〕6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蓬江分局(江环蓬〔2011〕358号)批复、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蓬环审〔2018〕41号)批复和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蓬环审〔2019〕28号)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和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