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金力高锁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江门市金力高锁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金力高锁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堡棠路10号1幢厂房首层,从事锁具制造项目,现场设有与该厂于2018年9月编写的《江门市金力高锁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1-4中相符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原材料→冲压→超声波脱脂、清洗→机加工→包装→出货。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于2018年9月编制了《江门市金力高锁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17日取得就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蓬环审[2018]107号)的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包装废物和金属废屑,包装废物外售处理,金属废屑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磨削液、废粉尘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日(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0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