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雪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江门市雪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浸塑粉粒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雪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棠下镇新昌村元山仔工业区13号,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现场设有挤出机6台、磨碎机5台、搅拌机5台、筛分机5台。工艺流程:原料→配料→熔融→磨碎→筛分→成品。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于2018年11月编制了《江门市雪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浸塑粉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6月28日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蓬环审[2019]30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粉尘和废料,均回收回用于熔融工序进行重新熔化循环使用。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日(1月3日至1月10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0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