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蓬江区宏铃包装材料厂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蓬江区宏铃包装材料厂年产气泡袋400吨、PE薄膜胶袋100吨和复合珍珠棉12吨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蓬江区宏铃包装材料厂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中心村民委员会红亭坳自编A区10号厂房,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现场设有丰源吹膜机2台、冷却塔1台、丰源切袋机4台、胶袋吹膜机1台、冷热切袋机1台、覆膜机1台。气泡袋生产工艺流程:PE→吹膜→冷热切制袋→包装→成品。复合珍珠棉生产流程:PO膜、珍珠棉→覆膜→成品。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编制《蓬江区宏铃包装材料厂年产气泡袋400吨、PE薄膜胶袋100吨和复合珍珠棉12吨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20日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蓬环审[2019]79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均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广东鑫龙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3月2日至3月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0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