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蓬江区荷塘新宇金属表面热处理厂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新宇金属表面热处理厂技改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新宇金属表面热处理厂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华昌路22号,主要从事钢结构热浸锌处理项目。总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0平方米。技改项目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年处理不合格废酸150吨,生产再生酸56.3吨,副产品氯化亚铁晶体90.7吨。技改项目主要设备:真空预热器1台,真空蒸发浓缩器1台,冷却晶体槽4个,真空抽滤器1台,真空冷凝器1台,360型真空机组1台,180型真空机组1台,真空贮酸罐1个,真空母液罐1个,天然气锅炉2个。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广东顺德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编制《江门市蓬江区荷塘新宇金属表面热处理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江蓬环审〔2019〕26号)批复。
技改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槽渣(滤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原项目的危废暂存间交由广东金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已落实《江门市蓬江区荷塘新宇金属表面热处理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江蓬环审〔2019〕26号)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和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5月20日至5月27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