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明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年产4000吨食用油脂项目、食用油脂生产和大米分装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明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村大坪(土名)地段,主要从事粮油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2750万元,年生产食用油脂4000吨,大米30000吨,现场设有提升分筛机1台、炒锅3台、榨油机2台、压滤机5台、精滤机3台、调配罐2台、降解机1台、储油罐10个、油泵4台、灌装机3台、臭氧杀菌机 3台、喷码机1台、空压机2台、分装罐1台、真空包装机1台、电子台秤3台、缝包机3台、食堂石油气炉2头。工艺流程:花生仁、芝麻仁→蒸炒→榨油→压滤→精滤→紫外线降解黄曲霉素→调配→储存→清洗→分装→包装→出厂。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11年6月编制《江门市明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食用油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蓬江分局(江环蓬〔2011〕240号)批复,建设单位委托编制《江门市明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食用油脂生产和大米分装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3〕293)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花生渣、芝麻渣、精滤沉渣、包装废物,花生渣、芝麻渣交由饲料厂收购作为原料,精滤沉渣交由农民收购作肥料,包装废物交由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处理。
办公生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江门市明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食用油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蓬江分局(江环蓬〔2011〕240号)批复、《江门市明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食用油脂生产和大米分装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3〕293)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第一款,我局同意你公司年产4000吨食用油脂项目、食用油脂生产和大米分装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5月20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