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协立磁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年新增700吨塑磁性材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协立磁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长乔村凤山大道33号,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年生产塑磁性材料制品800吨,现场设有注塑机60台、破碎机30台、空压机2台、冷却塔2台、充退磁机15台、混料机3台、铣床2台、车床1台、钻床1台、攻丝机1台、加工中心2台、线切割机床5台、火花机床5台、磨床7台、检测设备12套。工艺流程:锶铁氧体颗粒料→混料→熔融、注射成型→充磁→成品。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编制《江门协立磁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700吨塑磁性材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蓬环审〔2019〕18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物、含油抹布,废包装物收集后定期外卖给回收商;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未豁免清单中的第9项,且产生量较小,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环节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办公生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废机油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中山市阜沙镇伟富废矿物油回收处理厂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三、验收监测结果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江门协立磁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700吨塑磁性材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蓬环审〔2019〕18号)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第一款,我局同意你公司新增700吨塑磁性材料制品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6月5日至6月11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