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豪爵研发中心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豪爵研发中心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溪村马洒岭地段(中心坐标:N22°37′46″,E112°58′1″),主要从事250ml及以下排量摩托车产品的涉及开发及开发测试阶段的测试。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年开发发动机(设计图图纸)3套和整车(设计图纸)6套。工艺流程为:摩托车设计→样车试制(外购件和自制件焊接、机加后组装)→整车台架、零部件试验→道路试验→完成测试。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14年3月编制《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豪爵研发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得到江门市环保局《关于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豪爵研发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环审〔2014〕89号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垃圾、机械废弃物、员工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废矿物油、废电池、废乳化液。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机械废弃物等一般固体废物存放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回收公司处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电池、废乳化液及办公过程产生的含油墨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三、验收监测结果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豪爵研发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江门市环保局《关于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豪爵研发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环审〔2014〕89号)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第一款,我局同意你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豪爵研发中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8月3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