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广连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年产豆类罐头100吨、凉粉草罐头60吨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广连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怡景大道6号1幢,主要从事食品罐头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年生产豆类罐头100吨、凉粉草罐头60吨,现场设有煮制锅(容量3t)3个、煮制锅(容量130kg)3个、蒸汽消毒锅4个、输送设备4台、燃天然气锅炉1台。工艺流程:豆类或凉粉草→清洗→煮制→冷却→输送管道输送→灌装→蒸汽消毒→贴标→包装→成品。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15年7月编制《江门市广连食品有限公司罐头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5〕246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凉粉草渣、水喷淋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材料,凉粉草渣、水喷淋沉淀池沉渣交附近农民用作绿化废料或农田肥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江门市广连食品有限公司罐头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5〕246号)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第一款,我局同意你公司年产豆类罐头100吨、凉粉草罐头60吨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8月4日至8月10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