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汉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年产150吨五金配件新建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汉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杜阮镇龙榜工业区21号,主要从事建筑材料、五金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年生产门五金配件100吨、电机配件50吨,现场设有钻床2台、空压机2台、攻压机1台、锌合金压铸机2台、抛光风槽4台、自动抛光机2台、冷却塔1台、砂带机2台、数控车床2台、铣床1台、磨床1台、液压机1台、氩弧焊机3台、切管机2台。工艺流程:配件:原材料→压铸→分拣→剪切→攻牙→抛光→质检→包装→出库;把手:原材料→切管→外发弯管→组装→焊接→抛光→装配包装→出库。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冈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编制《江门市汉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五金配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蓬环审〔2019〕156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金属粉尘、攻牙、切管粉尘,分类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置。
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三、验收监测结果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江门市汉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五金配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蓬环审〔2019〕156号)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第一款,我局同意你公司年产150吨五金配件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8月11日至8月17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