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银辉玻璃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江门市银辉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银辉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龙湾路198号,主要从事中空玻璃加工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年生产钢化玻璃40万㎡,现场设有切割机3台、磨边机20台、清洗机8台、钻孔机2台、空压机3台、中空几1台、钢化炉1台、均质机1台、丝印烘干机5套、水切割机8台。工艺流程:原材料→开介→磨边、钻孔→清洗→钢化、均质→丝印烘干→中空→包装出货。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编制《江门市银辉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蓬环审〔2018〕94号)批复。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废料、不合格品和玻璃沉渣,分类收集后均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废油墨桶、含油墨废网版、废硅酮密封胶桶以及废丁基胶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三、验收监测结果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江门市银辉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蓬环审〔2018〕94号)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第一款,我局同意你公司年产40万㎡钢化玻璃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8月17日至8月2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1
传 真:0750-329171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