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化轨道上走深走实,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的组织安排下,5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党支部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系列宣讲活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党支部书记龚湘洲同志主讲,全体党员参与集中学习。
龚湘洲同志在会上围绕着新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讲解,以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亮点为切入点,深刻阐释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有效提升了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的能力水平,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下了良好思想基础。
同时,龚湘洲同志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全局要充分认识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持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坚持学思用贯通,不断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基础。各分管领导、各股室(站)负责人要对扫黑除恶工作敢担当,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组织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二是“打伞破网”,深挖彻查“保护伞”。全局内外应开展自查自纠,深挖彻查环保系统中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易滋生“保护伞”行为的风险部门,做到警钟长鸣,人人自律。三是突出线索摸排,确保出成效。进一步完善线索摸排核查机制。根据12345、群众来信来访、日常执法、案件查处等线索,积极对行业内容易出现黑恶势力线索进行细化摸排核查分析,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党支部将坚决落实全国扫黑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安排部署,将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蓬江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党支部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