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再次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2〕123号),调整下达蓬江区的2022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现决定终止蓬江区2022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工作(第一批)。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