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近日台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落实情况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并组织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派出五个督查组对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及17个各镇(街)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
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调研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围绕各镇(街)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工作自查自纠任务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环境信访热点重点事项办理落实情况、2021年守护蓝天夏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过程中,各督查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做到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台山市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