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统领,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持续改善环境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学习培训
一是将建设法治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融互动、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在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止决策失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台山市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情况等环境保护信息等信用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统一归集推送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和台山信用网予以公开。
四是以身作则,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本单位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环评审批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共审批项目121个,其中环评报告书9项,报告表112项。所在辖区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2个,豁免环评项目30个;发放排污许可证53家,完成排污登记183家。
二是全力化解群众环境信访纠纷问题和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截至目前,我分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共565宗,其中:来信5宗,来电528宗,来访10批11人宗,网络投诉22宗,现已全部跟踪办理并做好答复工作。
三是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任务,重点开展工业园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行业、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等专项检查,通过采取“双随机”抽查、突击检查、节假日巡查等方式,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执法。今年以来,我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05人次,检查企业1534家次,责令改正25宗,作出行政处罚25宗,处罚金额601.3925万元,移送涉刑犯罪案件2宗。同时,积极参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网络知识竞赛,我局被评为县级优胜集体。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1、统筹部署,高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订《台山市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台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制度,印发《台山市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年目标任务下达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
2、坚持立行立改、严格整改,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我局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7项整改任务细化措施清单,梳理出我市需自查整改的细化措施清单包括13大项74小项任务。目前总体已完成2大项27小项(包括自然村集中供水攻坚1小项,飞灰填埋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即台山静脉产业园项目环评审批等前期工作1小项,打击非法洗泥洗砂10小项,自然保护地8小项,“两高”项目管控1小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6小项)。
3、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我分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积极报道生态环境新闻,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发布生态环境新闻宣传200多条,二是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会同有关部门在电视、电台播出防治水污染、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生态环境保护类公益广告3000条次。三是举办6·5世界环境日宣传系列活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商业体宣传活动;举办了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线上公众开放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班等。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经费仍有缺口,执法任务非常艰巨。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十四五”有关工作安排,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问题,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辅导、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深入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严厉打击各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