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目标与任务
形成台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政府应对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
按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和广东省、江门市环境应急管理的最新要求,与相关文件进行充分衔接,制订台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服务范围
台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8个:石花山水库水源地、塘田水库水源地、坂潭水库水源地、鳅鱼角水库水源地井面潭水库水源地、车桶坑水库水源地、老营底水库水源地、大隆洞水库水源地。
3、时间要求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4、项目成果
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台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台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资源调查》和《台山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服务商资格(资质)要求
1、服务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服务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商,成交服务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5、服务商应具备完善且固定的技术团队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评工程师资格以及环保类高级职称资格(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
6、近年来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服务商优先考虑,需提供同类工作经验的合同证明文件。
四、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
1、报价为全包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报价上限(人民币10万元)。
3、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时间要求
本项目服务时间原则上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六、服务商的选定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将对服务商提交的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同类项目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服务商。
七、采购项目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八、报名信息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服务商,于网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及相关报价文件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tshjzf1@163.com 。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邮编:5292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0-558675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