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辉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台环罚听告〔2024〕25号)不服,于2024年7月10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刘伟辉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 刘伟辉因违反《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9时30分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三楼会议室
(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386号)
申请旁听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1日
联系电话:0750-5586702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