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通过信件向生态环境部反映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金牛路23号阳光金沙小区旁恒林木业的噪音和粉尘污染问题的信访事项已转由我局跟进,我局已作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中的恒林木业位于新会区会城仁义村黄冲坑猪乸山,为新会区会城恒林木业经营部。该单位租用仁义村委会和第八村民小组约50多亩集体所有土地,主要从事木材堆放仓储项目,已于2017年12月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备案,并在公众网站上进行公示。该单位与新会区会城阳光金沙小区相距较近。
二、现场检查情况
新会区会城恒林木业经营部所在地原为裸土山泥地块,堆放有部分生活垃圾,后由该单位租用作木材堆放场。用作木材堆放场后,该单位已在我局督促后对该地块铺设水泥地面。我局已对该单位进行多次执法检查,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单位的边界噪声和粉尘进行多次监测,但均未发现超标现象。该单位的堆木区与居民小区距离较近,上下货物期间的偶发性噪声较大,我局已督促该单位进行整改(包括铺设水泥地面、定期洒水、夜间停工及加建围城等,且靠近居民楼一侧围墙边界20米范围内的堆木区已种植树木),以缓解噪声和粉尘扰民问题。对于信访人反映的焚烧垃圾造成大气污染情况,我局现场检查暂未发现该单位存在焚烧垃圾行为。
群众对于该单位的噪声和粉尘投诉,我局已依照环保部门职权进行介入调查,但暂未发现突破口。并且,对于该区域存在的维稳隐患,我局已向区人民政府进行报告,区人民政府亦已函复,责成该单位所在的会城街道办进行协调解决,消除该区域的维稳隐患。今后,我局将密切跟进有关问题的解决进度,并切实依照环保部门职责进行调处。
三、处理情况
我局已要求新会区会城恒林木业经营部加强管理,规范作业时间,并做到文明作业,装卸木头时轻上轻放,加强洒水和路面的清洗,减少噪声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我局已要求该单位不得焚烧垃圾,避免造成大气污染。对于信访人反映的除环保方面的其他情况,会城街道将与国土、城管、公安、工商、安监、信访等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其加强监管,确保该单位依法依规经营运作。我局已将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今后我局将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监测工作。
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