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罚〔2017〕3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会区会城帕莎音乐咖啡店: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40782600691858
经营场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会大道中21号118
经营者:林社楼
新会区会城帕莎音乐咖啡店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17年1月,我局执法人员对新会区会城帕莎音乐咖啡店进行的现场检查和调查发现:
你咖啡店餐饮场所于2016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经营)至今,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以上事实,有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及拍摄的现场照片,当事人持有的营业执照、林卓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徐煜坤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你咖啡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关于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17年2月27日告知你咖啡店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咖啡店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咖啡店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也未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
以上事实,有我局2017年2月21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新环罚告〔2017〕22号)及2017年2月27日送达回执为证。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和《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16年版)》第三类第3项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咖啡店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处一万元罚款。
三、责令改正和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咖啡店应立即备案,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地址:http://58.248.45.69:30001/REG。
(二)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咖啡店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新会区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咖啡店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或者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0日
抄送:会城街道城镇建设管理和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