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新会区大泽镇曾盛废品回收店 | 该回收店主要从事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工业固体废物的收购和转卖业务。该回收店于今年5月26日晚上使用三轮车(车牌:桂G5918)将泡棉倾倒在大泽镇至杜阮路段的路边,于5月27日凌晨使用货车(车牌:粤J4489C)将泡棉倾倒在大泽镇吕村第二水库附近山边的空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八)项 | 经济处罚 | 2019-8-7 | 已缴罚款 | |
2 | 江门润东纺织品有限公司 | 1.该单位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该单位供热锅炉焚烧处理你单位的印染污水处理污泥。 2.该单位向广东省固废管理平台登记2018年印染污泥产生量为47.8吨,委外处理量为47.8吨,自行处理量为0吨,库存量为0吨。但该单位2018年只向江门市华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印染污水处理污泥15.1吨,实际转移量、处置方式与广东省固废平台上申报登记不符,存在不实申报2018年度印染污泥处置信息的行为。 |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八条第(一)项 | 经济处罚 | 2019-8-5 | 已缴罚款 | |
3 | 江门市新辉饲料厂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2016年版)》第一类第2项 | 经济处罚 | 2019-8-20 | 已缴罚款 | |
4 | 江门市新会区顺和实业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未履行 | 决定书未送达 | |
5 | 新会美景兴业纺织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未履行 | 决定书未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