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新会区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
第二部分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
2.负责全区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信访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3.承担落实全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指导并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市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权限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9.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协调本区有关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
13.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4个,包括:新会区环境保护局、新会区环境监测站、新会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新会区环境信息中心。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编制人数34人,实有33人。下属单位编制32人,实有26人,离退休19人。
第二部分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6236.53万元,支出总计6197.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61.13万元,增长142%;支出增加3680.04万元,增长146%,主要是上级拨付专项环境整治资金增加,对环境整治和环境监管方面的资金支出增加等。
二、关于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6236.5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313.90万元,占53.14%;主要用于各镇污染源治理资金、大气监测能力建设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96.65万元,增长37.09%,主要原因是加大对环境治理资金投入。
2、其他收入2922.63万元,占46.86%;主要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22.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项目的开展。
三、关于新会区环境保护局支出情况说明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6197.6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273.45 万元,占20.55%;
2、项目支出4924.2万元,占79.45 %;
四、关于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313.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3.90万元,比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49.56万元,增长68.7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支出总决算3343.37万元。比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9.03万元,增长70.2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加大对环境整治资金的投入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五、关于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39%。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82.68万元,增长65.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加大对环境整治资金的投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万元,占0.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13万元,占3.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1万元,占1.24 %;节能环保支出3021.31万元,占93.05 %;住房保障支出79.71万元,占2.45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64.3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多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没有此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8.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2.02万元,支出决算为4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及医疗费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761.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多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92.62万元,支出决算为7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比例下调。
六、关于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5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48.34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电费、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18万元,支出决算为6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34万元,完成预算的95.5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5.56%。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压缩车辆运行维护开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数量。
2016年 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28万元,下降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1万元,下降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8万元,下降11.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运行维护开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数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34万元,占64.1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8万元,占35.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9.3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维修等费用。
2016 年没有新购置车辆,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3、公务接待费支出2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5批,共计2330人次。
八、关于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54万元,比2015年增加31.47万元,增长71.4%,主要是业务量大幅增长,所需的办公费用、印刷费用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9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1442.3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大气、水体、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2.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4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均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