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新会区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
(二)负责全区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信访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指导并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市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权限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协调本区有关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4个,包括:新会区环境保护局、新会区环境监测站、新会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新会区环境信息中心。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编制人数34人,实有36人。下属单位编制32人,实有27人,离退休1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新会区环保局将按“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指导要求,着力做好7个抓:1. 着力抓新《环保法》贯彻落实,2. 着力减排深度挖掘,3. 着力抓环境准入,4. 着力抓大气污染防治,5. 着力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6. 着力抓环境监管,7. 着力抓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含下属单位)收入预算203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8.46万元,占94.4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13.23 万元,占5.57%
二、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含下属单位)支出预算2031.69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节能环保支出1863.48万元,占91.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8万元,占3.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1 万元,占1.45%;住房保障(类)支出73.82 万元,占3.63%。
(二)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含下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918.4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859.11 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059.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各镇污染源治理资金、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补助、银洲湖纸业基地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清理专项应急备用资金、镇级饮用水源环境监测经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经费、监测监察设备购置、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经费、大气自动站运行费、“六五”世界环境宣传经费、环保管理专项资金、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等。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8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 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10辆公务用车和11辆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修理费、保险费、燃料费、路桥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主要是接待各部门和各类工作检查,行业部门之间的业务来往,环保业务培训等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压缩车辆运行维护开支。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2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数量。
附件:2015年新会区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