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江门环保
昨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今年6月和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较之以往的通报,此次通报生态环境部在原有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基础上,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我市上半年及6月份空气质量进入全国169个城市相对较好的前20位,均位列第20位。
在此前省环保厅发布的全省空气质量状况中,上半年江门市区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14位,综合指数较去年同期改善6.3%。
2018年1-6月169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2018年6月169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6月份,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较去年有所下降,综合指数同比上升49.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7%,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23.3个百分点。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除CO指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外,其余五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有所上升,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PM10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N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2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0.5%。
但纵观整个上半年,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则有所改善,综合指数改善6.3%。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除O3外均有所下降,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PM10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SO2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NO2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CO指标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受首要污染物臭氧指标影响,上半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