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并报价。
第一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1. 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信息
2. 交贝石小学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维护服务内容
子站整体维护,包括所有维护技术人员的服务费用、维护通讯费、交通费、易耗品、标准气、站房空调、辅助设施(如稳压电源、机柜、电路故障等)、配件维修和更换费、防雷检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仪器损坏(如地震、洪涝或雷击等),服务方需负责免费检修,及时更换备机给用户使用,配件费另计。
3. 交贝石小学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3.1日常维护:包括监测仪器的操作维护、仪器性能试验及校正; 环境监测设备是高精密度要求的仪器,任何组件的异常将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详细的预防性保养,可协助操作人员及早发现问题并排除故障。投标人应按以下的执行方式进行 完整的子站日常维护工作:
3.1.1检查
检查的目的在于确定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转状况,检查的执行内容可分为以下三个部份:
3.1.1.1 站房设备 包含站房主体的检查、防水、防雷检查、用电设备设施与照明、空调机、采样系统管路及电源配电箱附近是否有易燃性物品或杂物等项目检查,以及站内记录文件的保存完好。
3.1.1.2 仪器设备 确保各台仪器的工作状态,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技术规范,如:仪器的采样流量,机箱温度,反应室温度,相关系数,背景值,截距,PMT 高压,仪器工作直流电压,仪器数据的有效性, 空调的工作情况,室内温度湿度,采样风机,采样管,PM10 加热温度,PM2.5 加热温度,采样管加热温度,室内密封情况等。
3.1.1.3 数据采集设备
包含联机计算机、程序执行、联机通讯、数据传输和网络化质控平台、接口设备、数据审 查与数据库备份等项目检查。
3.1.2 保养与耗材更换
投标人负责所保养的仪器设备及 PM10、PM2.5 采样滤纸的耗材更换。保养与更换耗材的目的在于维持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定时的保养及合宜的耗材更换周期是维持仪器正常运转的关键,为不让仪器发生更严重的故障而需实施定期保养及耗材的更换。
3.1.3 维护标准作业程序 自动监测系统定期操作维护工作标准程序,包含行前准备工作、子站监测设备检查流程、校正流程、数据整理与报告填写等一系列维护保养流程。
3.1.4 回报及追踪 维护人员在现场如发现异常状况或子站遭破坏,应立即通知我站管理人员,完成子站维护后须向我站主管人员报告处理经过。
3.2 紧急维修工作
除定期性的运转维护工作外,当子站仪器出现故障或监测值有异常情形时,应迅速进行紧急维修。我站技术人员发现子站问题通知投标人时,投标人须及时派员到现场处理。每日0时至8时出现故障时,应在当日9时前响应,响应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每日8时至20时出现故障时,应在故障1小时之内响应,响应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每日20时至24时出现故障时,应在次日9时前响应,响应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每日通信和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2小时内不能发现故障原因并解决的,应及时向运行管理人员(或上一级负责人)报告,并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应妥善处理故障仪器,防止故障扩展。
紧急维修有现场维修和更换仪器 2 种方式,如在现场发现不能在短期内修复仪器的,应采取更换仪器处理,确保 6 小时内子站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紧急维修主要针对发生故障的设备,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检修,如果发生零件损坏,投标人应马上进行更换。
3.3 运营服务质控要求
3.3.1服务质量目标 投标人应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要求,即保证:
①每个有效的 5 分钟平均值,其时段内获取的有效的 30 秒瞬时数据个数,必须大于或等于8 个。
②每个有效的 1 小时平均值,其时段内获取的有效的 5 分钟平均值个数,必须大于或等于11 个。
③每个有效的 1 日平均值,其时段内获取的有效的 1 小时平均值个数,必须大于或等于 20个。
④每个有效的 1 月平均值,其时段内获取的有效的 1 日平均值个数,必须大于或等于 27 个。
⑤每个有效的 1 年平均值,其时段内获取的有效的 1 月平均值个数,必须等于该年的月份 个数。
依下式计算:
4. 服务成果要求
投标人定期向我站提交监测子站的运营报告。
(1)每月维护结束后 10 日内提交月维护报告。
(2)每季维护结束后 15 日内提交季度维护报告。
(3)每年维护结束后 15 日内提交每年维护报告。
(4)监测子站性能检查改善报告,每年配合性能检查计划分梯次汇整内容包含:
(a)综述
(b)监测子站参数达标结果总结
(c)监测子站质控任务总结表(数据获取率,校准执行等)
(d)监测子站站点突发事件说明
(e)监测子站校准结果,工作记录和控制图
(f)监测子站精度校准结果表
(g)监测子站附录维修工作表及测试报告
(h)结论与建议
(i)委托方所规定其他条目
5.运营服务结束要求
运营期满前 20 日内,投标人提交监测子站运营状况总结报告,双方对子站站房设备和 仪器性能进行验收,并经我站确认后结案。报告内容包含下列各项:
(a)监测子站仪器运行情况总结。
(b)监测仪器可能潜在的问题及建议。
(c)标准气体使用状况。
(d)仪器故障未修复状况。
(e)PM10、PM2.5 滤带使用估算及气体采样滤膜使用估算。
(f)灭火器有效期限。
(g)站房安全危害与改善状况。
附表:
空气监测子站运营维护质控工作维护细则要求
1、站房设施检查
2、常用易耗品及更换检查
3、子站运行情况检查
4、仪器校准情况检查
备注:多点校准时,要求所有浓度点的相对误差≤±10%,且相关系数 R≥0.9975。否则,需要 重新校准或调查和采取纠正措施。
5、PM10/PM2.5质控检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未因质量问题、数据造假、数据泄密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7.供应商应具有承担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经历(以具体的合同为准)
8.供应商应当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服务机构和零备件仓库,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确保零备件的及时供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格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和所有税费的总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四、付款方式
服务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120,000.00元,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支付50 %合同价款,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付清余下50 %合同价款。付款时间为业主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五、服务期
运行维护服务期限从2021年3月1日起计一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聪 联系电话:0750-6109021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5楼 邮编:529100
七、报价时间及地址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服务商,请于2021年2月5日17:30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和供应商资格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xhjcz9021@163.com或邮寄至我单位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5楼
第二部分 评审办法
项目采用方案择优选取来确定成交供应商,项目报名供应商达到1家或以上,本项目就可以进行评审。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供应商签字及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