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法治力量护航新时代新会区生态环境发展之路。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 制定落实年度计划任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本局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办公室和法规股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体学法和自学相结合,100%完成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机关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业务培训,定期开展评比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把好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初审和集体审议关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环境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得当。每一宗行政处罚案件从处罚告知到处罚决定都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严格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试行)》等,合理使用裁量标准,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截至11月,我局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6宗,办理结案66宗,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2宗,行政诉讼4宗,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同时,聘请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事务中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铁腕执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1.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严监管强执法原则,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夜间巡查执法常态化,以持续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1月,出动执法人员5320人次,检查企业2128家次,发出责改通知书241份,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宗,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全区环境安全。
2. 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制《江门市新会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建立督察整改工作进度定期报送机制,强化会议推进和现场督导,结合上级下沉督导契机不断完善细化整改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新会区14项整改任务中,农村集中供水问题、入海排污口整治问题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四)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守环保“红线”
强化环评审批管理,以“三线一单”为准绳,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制度、分级审批名录及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和负面清单,拒绝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污染影响较大的企业进入我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面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202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34个,包括报告表项目128个,报告书项目6个;登记表备案项目145个。
(五)全力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统筹协调各镇街,通过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视专栏等平台推送排污许可工作动态、印发宣传手册、建立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交流群、成立排污许可核发小组、召开现场填报指导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使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2022年使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办理排污证520家,登记管理253家。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在新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事前公示,将环境质量、污染源、项目审批以及公众投诉处理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公开。今年以来,已在江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归集平台报送行政执法信息370余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信访舆情调查处理工作,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环境问题的查办力度,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公布处理结果。截至11月底,我局共接处投诉1794宗,处理率为100%,其中水污染投诉104宗,大气污染投诉989宗,噪声类投诉640宗,辐射投诉8宗,其他(含咨询类)53宗。
(八)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教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推出系列生态环境普法广播栏目《环保之声》,向企业和市民听众宣传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六五环境日期间,拍摄制作宣传片——《美好生活:环保人的一天》,推出“环保知识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发出5000份红包,动员5643人参与;同时举办“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宣传活动,传递绿色发展理念。全国低碳日举行“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绿色低碳等知识。8月10日,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争当环保卫士”主题课堂,向青少年传递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截至11月,新会区共刊播环境保护相关新闻信息406条,其中,电台播出新闻173条,电视台播出新闻88条,报纸刊登新闻51篇,新媒体发布图文信息94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播出4092条次,制播广播小品8期、广播专栏《环保之声》11期,电视节目3期;聚焦江门生态环境、新会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了48篇信息报道,通过新会+平台发布信息123篇,阅读总量2943人次,营造了良好的生态文明舆论氛围。
(九)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制定印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明确学习的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工作任务、组织领导等。10月16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11月15日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11月23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我局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局全体干部职工参会,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
(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4月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8月10日组织学习《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摘要)》;9月23日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12月15日组织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负责主持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局党组书记发挥领导作用,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法规政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存在问题
回顾2022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关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继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司法衔接等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完整的法治制度体系。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每年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抓好落实。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做好公示工作。
二是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继续抓好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深入企业和群众之中去了解大众的普法需求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普法计划。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学校、企业和社区的互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对法律法规及时进行相关案例的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使各方准确理解法规的原则、内容,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正确地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