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逐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提升企业现代环境治理水平;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源管控,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明确“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形成对生态环境的全方位综合性保护。
一、念好“显”字诀,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并公布新会区2022年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名单,积极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形成企业自律、信息共享的常态化制度。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聚焦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难点,向企业发放培训材料、为其解答疑惑,目前80家企业已全部按时按质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通过企业负责人、主管环保工作负责人在报告书封面和扉页进行承诺和声明,确保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披露信息集中化公开化,依托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中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的合力。
二、念好“治”字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力度
新会区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加大臭氧和颗粒物协同治理力度,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重点领域微环境治理,提前谋划、合理选址、制定方案,有序推动绿化喷淋雾化建设;抓牢扬尘治理,督促农村自留地和工地严格落实裸土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应对不利气象条件,加大国控站点道路洒水频次,配备雾炮车上阵助力抑尘,降低空气中臭氧生成速率,改善空气质量。落实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按照“集聚生产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推动红木家具制造、汽修等行业整治,严加监管企业活性炭更换频次,定期组织采样检测,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开展学校接送高峰期汽车尾气治理,为学生上下学定制公交服务,既解决区域交通拥堵问题、保障学生安全,也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三、念好“责”字诀,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新会区依法合规全面推进案件调查,成功磋商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新会区会城西甲工业区刘丹模具加工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以案促治,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落实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高位部署、促动“两法衔接”,成立新会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协同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工作。明确“磋商前置”,赋予赔偿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牵头举行生态环境赔偿磋商会,并作为赔偿权利人,与当事人现场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加强技术保障,强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建设,2022年8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现场土壤进行检测完成验收,确保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