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法治力量护航绿美新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战略部署。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落实年度普法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江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洗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集体学法和自学相结合,100%完成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首要内容,按要求将述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及时完成抄报工作。四是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扎实推进全面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把好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初审和集体审议关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环境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得当。每一宗行政处罚案件从处罚告知到处罚决定都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严格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江门市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则》《江门市生态环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江门市生态环境违法企业主动公开道歉承诺工作指引》等要求,合理使用裁量标准,建立健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公 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截至11月,我局作出行政处罚79宗,对符合轻微违法情况的6宗案件不予行政处罚,对37宗符合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的案件减轻罚款,办理结案26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宗,办理行政处罚听证7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宗,局相关领导出庭应诉。 二是聘请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业务咨询、参与处理涉法纠纷、代理各项涉诉业务。
(三)坚持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一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执法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夜间巡查执法常态化。截至11月,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145人次,检查企业2566家次,发出责改通知书411份,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宗,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全区环境安全。二是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11月,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278宗,其中12369和12345系统1989宗,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10宗,来访9宗,来信3宗,来电237宗,舆情信息中心30宗,目前已全部办理,受理回复率100%。三是大力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截至11月,我局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执法信息700余条。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将所有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系统规范管理,实行申报、受理和审批全流程网办,实现环评审批线上化、标准化,大大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截至11月,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49个。二是全面使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简化排污许可相关办事流程,对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逐一审查,作出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内容的处理,提高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效率。截至11月,我局共办理排污许可证504家,其中重点管理83家,简化管理421家。
(五)推进普法宣教工作,营造学法尊法守法浓厚氛围
结合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绿美新会主题,我局全面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系列线上宣传活动,推出生态环境普法广播栏目《听环保之声,护葵乡“峰”景》,拍摄制作电视栏目《环境监测百宝箱》,上线江门电台《民生热线》、新会电台《民声热线》,向广大市民传递绿色低碳的生活生产理念。二是紧抓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镇(街)、园区、学校、社区等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无废’城市”科普活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安全月”、“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活动。三是加强环境教育基地对外开放,组织学生家长近距离参观今古洲污水处理厂、龙泉污水处理厂,在小鸟天堂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科普宣传研学活动,提升全社会对生态文明保护意识。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23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关法治建设的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解决生态环境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仍需持续发力,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如社会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方面还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度也不够;同时,部分企业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存在轻视环境保护的问题,企业学法守法意识仍然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司法衔接等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完整的法治制度。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每年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抓好落实。
二是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大力度补齐生态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深入企业和群众中去了解大众的普法需求并制定相应的普法计划,加强与学校、企业和社区的互动,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相关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使各方准确理解法规的原则、内容。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矩阵。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