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以下简称“新会分局”)立足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积极践行宽严相济、罚教结合的监管理念,深入贯彻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7月,环境执法人员在使用无人机对新会区某工业园区进行暗访巡查时,发现一家企业的废气排放口疑似不规范,便立即前往该企业生产车间顶部进行勘察。
▲该企业的废气排放口未设置废气检测平台,周边未安装安全可靠的通道
经检查,无人机航拍发现问题的废气排放口是某金属材料加工公司退火炉的废气排放口。该排放口位于生产车间顶部中间,未设置废气检测平台,周边也未安装安全可靠的通道,导致废气检测人员需要经过顶部建筑材料才能到达采样口检测,存在环境管理问题。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法律规定,本应予以行政处罚。但鉴于该企业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且整改态度积极,情节轻微,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等因素,新会分局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十二项措施》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下达《执法观察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通过教育提醒,引导企业在“观察期”内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待该企业达到执法观察期整改要求后,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废气排放口的建设工作正有序进行中。新会分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对该企业跟进处理。
今年5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免罚清单制度、道歉承诺制度等从轻、免于处罚制度的进一步延伸和补充,该制度是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江门营商环境的又一项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