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市委“1+6+3”工作安排、区委“一园三中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法治力量护航绿美新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会议部署精神。局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党内法规。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落实年度普法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著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组织公职人员100%完成学法考试。
(二)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一是严格把好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初审和集体审议关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江门市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每宗案件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适用法律准确、裁量得当。二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包容审慎监管,实施企业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对违法情形符合《江门市生态环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江门市生态环境违法企业主动公开道歉承诺工作指引》、《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的企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有效推动违法企业主动及时改正,促进平稳健康发展。2024年以来,我局作出行政处罚84宗,对符合轻微违法情况的10宗案件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执法观察期制度的1宗案件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的32宗案件减轻罚款,办理行政处罚听证4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办理行政诉讼1宗,局相关领导出庭应诉,没有败诉。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一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拓展非现场执法监管。2024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692人次,检查企业2677家次,发出责改通知书328份,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宗,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全区环境安全。二是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319宗,处理率为100%,其中水污染投诉161宗,大气污染投诉896宗,噪声类投诉1182宗,其他80宗。三是大力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以来,我局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执法信息530余条。严格执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制度,每一宗行政处罚案件从处罚告知到处罚决定都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将所有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系统规范管理,实行申报、受理和审批全流程网办,实现环评审批线上化、标准化,大大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2024年以来,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77个。二是全面使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简化排污许可相关办事流程,对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逐一审查,作出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内容的处理,提高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效率。2024年以来,我局共办理排污许可证333家。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结合“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我局全面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活动,推出生态环境普法广播栏目《环保之声》,摄制播放《排污许可知多点》宣传片和《环境问题无小事,法律红线莫触碰》以案说法警示片,开展环保知识线上有奖问答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新会+平台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企业和市民对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认识。充分利用好世界湿地日、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多个部门深入镇(街)、工业园区、社区、学校等举办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传递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理念;联合小鸟天堂、龙泉污水处理厂等环境教育基地以及江门双碳实验室、亚太森博(广东)纸业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科普研学活动,提升社会各界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举办主题活动,宣传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善于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氛围。
(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报告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扎实推进全面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治理论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重要论述,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内法规和生态环境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10月在区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专题讲座,向相关职能部门解读新旧法律条文,讲解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精髓要义。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24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关法治建设的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对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要求不断提高,在日常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过程中,发现有个别行政处罚案件仍有瑕疵,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需紧跟案卷评查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仍需持续发力,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如社会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方面还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度也不够;同时,部分企业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存在轻视环境保护的问题,企业学法守法意识仍然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制度建设。把法治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司法衔接等制度体系。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每年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抓好落实。
二是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大力度补齐生态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的普法需求,制定相应的普法计划,加强与企业、学校和社区的互动,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相关解读。通过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提高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拓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矩阵。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