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近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联合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开展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擅自拆除、闲置、更改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SCR差压反馈传感器上游软管断开,导致尾气污染控制装置无法正常运行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重点用车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在对某物流公司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一辆柴油货车尾气管末端加装的SCR差压反馈传感器上游软管断开,导致尾气污染控制装置无法正常运行。经OBD诊断仪进一步检测,确认该车存在传感器上游软管关闭或堵塞、尿素喷射系统故障等问题。现场尾气检测结果显示,该车尾气排放超标。
▲工作人员对涉事柴油车进行尾气检测
重型柴油车尾气管加装的SCR差压反馈传感器上游软管断裂未及时处理属于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驾驶人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的维护保养,保持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正常运行,避免装置失效造成机动车排气污染超过规定标准,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更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
依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以及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尾气处理装置原状,并作出行政处罚500元。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将持续深化“源头管控+普法教育”模式,通过入户排查、帮扶指导等形式,持续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的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移动源污染治理效能,为新会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