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江门市新会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①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投料粉尘):经密封仓收集后的粉尘经管道接到还原浸取塔进气口,经五级吸收塔循环吸收,后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引至室外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还原浸取废气):热处理工序的天然气燃烧尾气经收集后,再与经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的复分解工艺废气一并引至还原浸取工艺,与二氧化硫一并经喷淋塔处理达标后引至室外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硫化氢(复分解废气):复分解置换反应锅全为密封微负压状态,复分解置换产生的硫化氢引至两级碱液喷淋塔回至还原浸取吸收塔循环一遍,后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排至室外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硫酸雾(溶解废气):硫酸雾收集后,经两级喷淋塔处理后引致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硫酸锰烘干废气):烘干产生的粉尘密闭收集并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纯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室外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遮挡、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产生和传播;加强厂区和边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员工办公时产生的生活垃圾以纸屑、包装塑料等为主,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运拉处理处置。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矿物油、含油抹布、损废布袋、废树脂、炭黑渣、铁铝渣、钙镁渣、铜铁锌渣、喷淋废液、废水处理站污泥。拟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在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区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拉运处理。 (5)环境风险: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原辅料、产品、“三废”污染物等,贮运系统、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储罐泄漏、二氧化硫泄露、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管道发生事故性泄漏导致的次生污染,但发生概率均较小。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故均采取了应对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的影响。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风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